[國際不打小孩日]

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,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有這樣的節日。現在是一個講究用“愛”的社會,不鼓勵鞭打小孩。但小孩實在不乖的時候,應不應該處罰呢?無解啊!

我記得自己過了四年級,家人就不太用鞭打方式來教導我,但罵一定是會有的。而在三年級杪時,曾被父親狠狠鞭打一次,也是他唯一一次打我。記得二年級杪學校放5個星期長假期,我跟媽媽回到外婆家,那一個多月我玩瘋了,假期作業都忘記寫。本來學業成績一向很好的我,突然間不愛唸書,每天就記得玩而已,結果就反應在成績上“滿江紅”!

爸爸看到我如此的成績,大慨忍了很久,一直到三年級杪的最後一次大考成績出來後,還是慘不忍睹,才狠狠鞭打我,希望我記住這被鞭打的痛。過後我成績雖然沒有突飛猛進,但起碼維持在還過得去邊緣。

所以我覺得有需要的時候,適當的懲罰還是有必要的。當然不是狂鞭打,那不是體罰了,那是虐待孩子,應該被逮捕!

我算是蠻幸運的,從小學到中學雖然我是成績頂尖的好學生,但還算蠻乖不搞事情,所以幾乎都沒有被老帥罵及打過,要知道我讀書的那個年代,如果學生犯錯或不乖,被處罰鞭打,父母會覺得那是應該的。可能還會要求老帥打點滴更大力一點,才能起到效果。

現在當然不鼓勵老帥甚至父母鞭打小孩,應該用“愛”的教育來讓孩子聽話,當然這對大部分孩童都受用,但如果面對實在太調皮,如果愛的教育,想盡辦法都無法改變他的習性,那應該如何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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