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災還是人禍?

上週金馬崙發生山洪暴發,造成3死5傷的慘劇,影響47個家庭及203名居民。

有部長表示,這是天災。但就真的只是因為最近金馬崙一直下大雨,所以導致山洪暴發,而認為這是天災嗎?其實天災人禍各佔一半吧。

就如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說的,金馬崙山區已經過度開發,山頭已經變得光禿禿,環境遭到嚴重破壞,山洪暴發是早已料到的事。

很在意大臣所說的早已料到的事,如果早已料到那為什麼不預先做防範?為什麼發現問題存在時,沒有立刻處理?為什麼不嚴厲執法,制止過度開發?難道是因大臣說的如果州政府嚴厲執法,會被人罵沒人情味?

其實政府在保護環境的問題上,應該嚴厲就要嚴厲,不要怕被罵就不敢執法,畢竟環境被嚴重破壞,後果大家都要一起承擔。而且被罵也好過出人命,災後的善後工作更加困難。

環境問題,政府及相關執法單位都要負起很大責任,不能把事情都推給天災。事發後也應該趕緊想辦法補救,不能讓同樣事情一再發生,也應該更嚴格的去保護環境。

同樣的人民也一樣要負起一定的責任,畢竟那是我們居住的地方。據報導,金馬崙的冷力河目前只有三分之一是水,三分之二是垃圾和沉澱物,這也許是造成這次事件發生的原因之一。

許多人都有一種不好的習慣,我們都會很順手把垃圾丟進河里(或者水溝),造成河床上都是垃圾,破壞環境之外,也造成河水阻塞不流通,如果有一天發生水災,我們也難辭其咎。
保護環境人人有責,不要空喊口號,有實際的行動才是最重要的。


(刊於20141113 東馬星洲日報第二版 時事聚焦專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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